※盤點目的→清點總務倉所有物料,重點在於作交接清單使用,
          並預備日後將各物料分類/歸位及建立完整的總務倉系統.
 
※盤點時間及範圍
  初盤時間→定於2006年9月20日上午09:30起至2006年9月21日上午07:30止
  複盤時間→定於2006年9月21日上午07:30起至2006年9月21日下午17:30止
  範圍: 二廠總務倉 (含一/二樓)

※盤點單位及人員:
  初盤:OOO及總務倉人員
  複盤:XXX/財務
 

※盤點前置作業
  盤點當日09:30前各單位需將兩日所需物料領齊,盤點日不接受一般性領退料及收貨作業
  廠商交貨截止至19日下午17:00止,請採購單位負責通知廠商,暫停交貨,
  採購請先檢查是否有原訂於9月20/21交貨的物品,請安排提早或者延遲於22日再交貨.
  如為緊急需求的物料宜列入專案處理並由XXX依輕重緩急安排處理並視情況報告副總。
 
※盤點要求
   1.盤點表及物架分類需相同,有帳物料全部上架,無帳料號需專區存放
   2.倉庫內物料除架上有帳物料及專區無帳物料外,不得有任何區域發現多餘物料
   3.OOO先帶領總務倉人員作初盤,每一料號都必須要有清點數量
   4.初盤單據需確認正確數量,並由OOO簽名確認,按每一料架分開裝訂,以便複盤
   5.所有單據請分類清楚,包含已收貨/未收貨的分類出來,分類原則須詳細說明.
 
※盤點步驟
  1.初盤及複盤期間,所有進出倉動作需暫停,作初盤整理及接受複盤
  2.所有物物架上張貼盤點單,以方便抽盤核對.
  3.初盤單位應於初盤時,由資訊室所提供的盤點表一式三聯,盤點表依Excel進行編號.
  4.盤點表一式三聯,經清點受盤物後詳細填寫數量 ,並簽名於盤點單上,字跡清晰數字。
  5.等複盤人員取回複盤數量,並記錄簽名,當日按序整理後,
    由財務彙集整理作為核對盤點控制表之依據。
  6.初盤責任單位於初盤時應將有帳,無帳,未入賬等分門別類排列整齊置
    放於指定區域接受複查。
  7.外購物料須於盤點前入賬,並列入盤點範圍。
  8.不能入帳的物料不列入盤點標的物範圍。
  9.盤點負責人員,務使所有盤點標的物登入盤點表。
 10.複盤人員經實際盤點物品確認無誤後,應在盤點單上簽名以示負責。
 11.複盤時,已填入之數據,如有異動,須由初盤人員提供手寫書面單據
    並經由轉出及轉入雙方簽字,陪同人員及複盤人員會簽方始有效。
 12.複盤人員應於複盤時注意是否有物而無盤點表,如無盤點表
   應要求受盤單位補單、並補記盤點表中,以確實所有標的物列入盤點。
 13.盤點清表一式三聯,一聯工廠財務、一聯OOO、一聯XXX.
 14.如有送外修理之物品應由初盤責任單位列明細表提供原憑證。
 15.盤點人員帳物交待不清者,視情節議處以示警惕。
 16.倉庫必須依物料類別分區整理,如有零散之物料亦應確實點數。
 17.當盤點時,發現物料有任何異狀,需於盤點表備註欄中註明物料之異常情況。
 18.盤點盈虧由初盤單位負責跟進查明狀況並負責,XXX必須協助將所有物料查明
    財務課根據盤點表核對各責任單位,並召集各責任人員開會檢討差異原因,
    列入追蹤及制定改善方法。

※異常處理
  急件領料,因機器或其他設備故障,需緊急領用庫存物料者,先開立領料單領出,
           領料日期須選擇2006年9月22日,並備註實際領料日,以便可緊急放行.
  急件送貨,因機器或其他設備故障,需緊急採購者,先予以收貨並手寫單領出,
           9月22日完成補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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