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名詞解釋:
4.1.品質異常:
凡本公司產品及工作品質發生在內(公司內部),且造成一定程度之損失者,
均稱為「品質異常」。
4.2. 製程品質異常之定義:
4.2.1. 領用材料不良致影響加工、生產者。
4.2.2. 前工程加工不良而納入下工程中而造成困擾者。
4.2.3. 加工尺寸或特性經驗判定有不合格之現象者。
4.2.4. 生產產品經檢查缺點數高於允許基準者。
4.2.5. 其他經判定會造成產品品質問題者。
5、 管理程序:
5.1. 品質異常之判定與成立:
5.1.1 生產各級主管或相關單位主管赴現場作品質稽查時,發現有品質異常時,
應隨即通知該單位主管,並聯絡品保人員開立「矯正及預防處理單」
(附表1)處理。
5.1.2 品保於製程巡檢及成品檢驗時,發覺有品質異常時,除通知該單位主管外,
應立即開出「矯正及預防處理單」(附表1)處理。
5.2. 矯正及預防處理單開單之限制:
5.2.1 現場偶發之作業疏忽立即可改正,不會造成重大品質影響者,經品保或
單位主管確認後不必開單,如己開單者作廢,但需留存備查。
5.2.2 非量產者不必開單。
5.2.3 同次異常問題已填單在24小時內不得再填寫。
5.3.品質異常處理實施規程:
5.3.1. 品質異常問題經判定成立時,由品保人員將異常現象簡要記入「矯正及預防處
理單」(附表1)中,再轉送該單位主管確認。
5.3.2. 該單位主管需就品質異常狀況審定或調查原因,填入處理單之「問題原因分析」
欄(附表1)。
5.3.3. 在判定責任單位明確後,責任單位主管要研商對策,並將處置結果及預防方法
記入處理單之「矯正措施及預防措施」(附表1)欄中。
5.3.4. 如異常原因或責任單位無法立即判斷時,品保得召集相關單位或上級主管,
共同討論判定以確立責任與永久對策,避免再發生,並將結果寫於處理單之
「矯正措施及預防措施」(附表1)欄中。
5.3.5. 廠務部在做好原因對策分析後,將「矯正及預防處理單」(附表1)送回品保人員
處作為追蹤用。
5.3.6. 品保人員應針對每次品質異常案件,建立「品質異常矯正及預防處理統計管制表」
(附表2),以管制與追蹤各品質異常矯正對策之處理情形。
5.3.7. 異常對策執行效果不彰者,得由品保重新開出,再作進一步之對策,直到該項
異常完全防止,其執行效果記入單中。
5.3.8. 各品質異常處理對策,在必要時得作為修改公司作業程序圖、作業標準書或檢查
標準 等有關規範之依據。
6、相關文件:
無。
7、相關表單:
7.1. 矯正及預防處理單 (附表1)
7.2. 品質異常矯正及預防處理統計管制表 (附表2)
8、本辦法經總經理核准後公佈施行,如有修正時亦同。
------ 註:1.本辦法相關表單及使用範例提供索取分享,
如有需要請您將E-mail寫在留言回響欄左下
角 ''其他選項'' 中,如此會比較方便傳送,
謝謝!
2.其中 附表1 「矯正及預防處理單 」為版主於
輔導企業時所獨創之萬用表,適用於下列範圍:
2.1 製程巡檢 2.2 成品檢查 2.3 客戶抱怨
2.4 品質稽核 2.5 環境異常 2.6 環境稽核
2.7 管理審查
等,非常實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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